朝政发〔2023〕9号: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(
现将《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(2023年修订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。
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,切实减缓污染程度、保护公众健康,坚持科学、精准、依法治污,根据《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(2023年修订)》要求,在对《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(2018年修订)》进行完善的基础上,制定《朝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(2023年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应急预案》)。
对未达到预警启动条件的短时重污染或因臭氧引发的空气重污染,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。对因沙尘形成的空气重污染,按照《北京市沙尘暴天气应急预案(2022年修订)》执行。
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包括区和街道(地区)二级预案。区级应急预案包括本预案,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;街道(地区)应急预案为各街道(地区)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的空气重污染应急方案或工作措施(涵盖区域企业、施工工地等重点内容)等。
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(以下简称区应急委)下设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(以下简称指挥部),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。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,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担任,执行副总指挥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;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,办公室主任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。指挥部成员名单、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、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见附件1、2、3。
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、区政府督查室、区教委、朝阳园管委会(区科技和信息化局)、区生态环境局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区城管委、区交通委、区水务局、区卫生健康委、区国资委、区园林绿化局、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、公安朝阳分局治安支队(区烟花办)、朝阳交通支队、区城管执法局、区气象局、区环卫中心、市交通委朝阳运输管理分局、各街道(地区)办事处组成。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4。
根据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(试行)》(HJ6332012)分级方法,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一调整重点区域预警启动标准有关规定,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,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,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3个级别,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、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。
(1)黄色预警: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或日均值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,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。
(2)橙色预警: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持续48小时或日均值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,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。
(3)红色预警: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持续72小时且日均值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时。
接到市级发布红色、橙色预警后,由区应急办分别报区应急委主任、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组织转发,由指挥部办公室下达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。接到市级发布黄色预警后,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直接转发并下达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,同时报区应急办备案。预警指令原则上提前24小时发布。
指挥部办公室、区委宣传部、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及时通过区级媒体平台、网络、手机等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,方便公众及时了解预警情况,加强自身健康防护。
收到市级发布的解除预警或降低预警级别信息时,解除预警或降低预警级别。预警按期解除时,不再另行报批,由指挥部办公室直接发布解除指令。
收到市级发布的区域应急联动启动预警提示信息时,按照要求和程序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,开展区域应急联动。
重污染天气实行分级响应,对应预警分级,将预警响应分为三个等级,由低到高依次为三级响应、二级响应、一级响应。
(1)当发布黄色预警时,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根据应急应对需要组织指挥调度,部署空气重污染应急应对工作。
(2)当发布橙色预警时,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应急应对需要组织指挥调度,部署空气重污染应急应对工作。
(3)当发布红色预警时,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应急应对需要组织指挥调度,部署空气重污染应急应对工作。必要时,区应急委主任指挥调度。
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后,要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,将指令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企业、施工工地等,同时进行督促检查,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。
①儿童、老年人和呼吸道、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,避免户外活动。
③生态环境、卫生健康、教育等部门和各街道(地区)办事处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。